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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联合发文:将用3年时间改变“社区万能章”现象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9 01:54:19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印发。《指导意见》指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印发。《指导意见》指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指导意见》强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分批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明确。

《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统筹协调任务重,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机制,共同抓好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在深入摸排基础上,抓好具体实施。各地区要部署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上下联动、集中推进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民政部要会同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实地调研、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不应出具证明以及应当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最大程度确保居民群众办事创业方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查询核查业务,打通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对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对虚假承诺的,依法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记者 李政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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